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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三季度工程管理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3146

  完善自我,提升形象


  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提高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项目部的工程管理行为,杜绝各类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公司将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第一次工程管理大检查活动,对项目部团队建设、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从今年开始起每季度举行一次工程管理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现场交流会上予以通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童小平

  副组长:朱仁义、楼孝明

  组 员:来建明、于冬梅

  二、检查时间:

  10月10日~20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提前一天通知受检项目部。

  三、检查范围:

  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徽淮南志高新城项目部、江苏泰州康禾制药项目部自行组织检查(海南分公司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工程管理处。

  四、检查重点:

  1、项目经理实施工程管理的措施,项目文化建设,项目组织机构,工程管理目标的策划、实施,客户满意度情况;

  2、施组及专项方案的编审及落实情况,技术交底及执行情况,技术资料整编情况;

  3、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及质量通病防治、实体观感质量等,本次检查将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

  4、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现场是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检查安全防护、消防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5、检查企业CIS应用、办公区管理、后勤管理、场容场貌等文明施工情况。

  五、检查依据

  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的相关文件要求。

  六、检查程序

  项目部书面自查汇报(5分钟内)→检查组对现场及资料检查→检查组讲评、签发检查记录单、整改通知单、奖罚单→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回复。

  七、检查结果及处理办法

  1、对检查组在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包括安全教育抽查)予以罚款;对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较大隐患进行罚款处理, 并交纳限期整改押金;

  2、检查分数达到70分为及格,达不到70分罚款8000元,并限期整改,如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处以加倍罚款。对现场管理混乱,影响公司品牌声誉的项目部,列入企业不良记录,根据不同程度给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取消集体及个人荣誉评比资格、罚没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取消参加省市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比推荐资格等措施。罚款金额的分配比例,其中项目部50%、技术负责人20%、项目管理人员30%。同时对该项目的结对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各项目部应在项目经理组织下,务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努力提高项目部和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

  晟元集团海南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