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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认识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浏览次数:6132

背景: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其中涉及建筑施工企业税制改革部分主要为:明确建筑业使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按11%税率增值税。

权威部门解释,本次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然而,调研结果显示,如果建筑企业不改变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新税制不仅不能减轻建筑企业税负,反而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文件的出台将延续多年的建筑业缴纳营业税改按增值税进行征收的重大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建筑业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是当前建筑企业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何为“营业税”、“增值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经营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应纳营业税额是以当期经营收入乘以比例税率计征。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应纳增值税额以当期销项税额扣当期进项税额与上期结转留抵当期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

区别:

1、征收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凡是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

2、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即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以不含税收入乘以增值税税率得出销项税额后,再用当期销项税额减去税款后的差额,最后得出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而营业税计算十分简单,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得出当期应纳营业说额。

税率:建筑业适用11%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同时,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建筑施工企业销售额=(建筑业营业收入-减除项目金额)÷(1+11%)。

故建筑企业增值税税额=[(建筑业营业收入-减除项目金额)÷(1+11%)*11%-对应项目支出数额÷(1+税率)*税率]。

增值税纳税机构为国税机构。

增值税纳税时间节点为在收益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税改后对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应缴税款计算方式的变更直接导致企业应缴税款数额的变更。理论上,“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有可能会下降,也有专家论证认为由于材料、设备抵扣的原因,必然导致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负肯定下降。但是由于我国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方法仍处于传统且粗放的水平,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后、宽松的承包模式无法对项目部及分公司进行有效管理,这些都直接导致企业对于进项税额的管理力度不足。多家建筑企业的实际测算结论也均显示“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

概括起来,“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冲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税收缴纳中的几大变化

一是纳税地点发生变化;

二是扣缴业务人发生变化;三是征税范围变化;四是税率的变化。

(二)进项税额抵扣中的几大难点

1、人工成本特别是劳务分包成本难以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

2、各地自产自用的大量地材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

3、工程成本中的机械使用费和外租机械设备一般都开具普通服务业发票。

4、甲供、甲控材料抵扣存在瓶颈。

5、公司内部资质共享时,如何确定进项、销项税额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三)纳税和征管操作复杂,增加管理成本问题

    (四)固定或成本加价合同中不含“增值税”后使收入、成本的构成均发生很大改变

    (五)加强税务发票管理是关键

    (六)招标概预算、设计预算、施工图预算定额的变化,使招标书编制带来很大不同

对策:

■专家: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毅亦:

倒逼市场规范

    建筑业“营改增”不仅是税负的变化,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模式、市场行为等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有利于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施工企业强化对分包、供货方、工程实施细节等方面的管理,以便取得更多的可抵扣发票。

■总裁:

应金良:加强自身管理 

强化措施 积极应对

    在29日的“营改增”准备工作培训大会上,应总强调:要做好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的各项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准备工作要到位。我们绝不能打无准备的战役,一定要抓住“营改增”在建筑行业推迟试点的契机,通过努力把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降到最低程度。各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要从心理上做准备,把各种不利因素和不利影响预估出来,思考怎样从改革完善内部体制、机制、内控水平等来应对这一严峻形势,及早做好各项准备。

二是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要做到位。我们要认识到:“营改增”不光光是财会人员的事情、经营、法务、行政、生产等都是相关部门。要做好“营改增”应对工作,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要做到位。

三是业务培训要到位。要采取分级分类、内外结合、定期学习的方式,做好对全公司负责“营改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是应急预案要到位。要把制定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营改增”改革涉及到的各环节,确定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

■财务总监:

傅宾刚:提早谋划、抓紧落实

    “营改增”来了,除了认真学好税收政策,时刻掌握及时分析国家税改变化动态,积极做好“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练好内功,使我们的管理向公司化、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深入,共同抵御税收风险。

    1、提早谋划,循序渐进。分期组织培训,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按照“营改增”的标准和要求去落实,公司上下密切配合积极应对。9月28日29日集团公司组织了“营改增”准备工作第一期培训班。邀请了两位税务专家进行授课,通过分组讨论和书面测试,培训起到了较好效果。公司拟在10月底对宣贯工作进行扩大和深化,重点对项目部负责人等进行专题培训研讨,使宣贯工作真正深入到基层,从源头抓起。 

    2、倒逼转型,先行先试。为了适应“营改增”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在企业内部管理上必须“因税而动”,倒逼项目管理向公司化、区域化、精细化方向转型。首先公司财务系统组织机构进行改革,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集团公司财务部人员做到精干精炼,机构重新整合,增设税务监管中心。财务核算“重心前移”,把会计核算的重心前移到分公司,健全财务核算体系。

    3、核算转型,提早准备。健全财务核算必须要不断更新现代信息化核算工具。有注册地的分支机构要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统一成本核算,统一会计计量,统一资金管理,增强集团财务控制能力。

    4、人机合一,模拟运作。确定“营改增”试点实施日期,提早通知,试点单位进行摸拟操作,做好各项测算工作,税控系统上机操作,销项发票上机开票,进项发票认证上机操作,内部流程(票、货、款三者统一)上机摸拟操作。

5、相互协调,抓紧落实。市场经营、项目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核算各环节都必须统一行动,重点抓关键业务流程,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只有达到票流、物流、现金流、信息流的环环相扣,顺畅流转,才能符合增值税税收管理要求。

■关键业务部门分管领导:

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粗放型管理显然不行,材料采购、分包管理是弱项,而这两项受营改增影响是直接的。要统一分包、采购、租赁合同;统一发票认证;统一项目的财务管理;采购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副总裁 邵宁

    合同签约双方和资金流向要一致;投标或洽谈业务时,对材料含税和不含税要分别进行测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限是180天,那么我们要及时收缴认证,防止过期作废。

——副总裁 市场经营部经理 朱春来

    材料应实行集中采购,建立合格供应商、分包商名录,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要求统一(合同、现金流、发票及台头),且有专人审核。要重点做好已竣工未结算工程、跨期实施工程等票据处理,要做好与项目负责人等相关方明确告知,做好有关交接(书面)工作。

——副总裁、总工程师 王斌

    “前端”业务管理落在分公司领导班子身上,重点关注项目部施工现场。要提早对成本管理中心—项目部宣贯,重点解决人、机、料三大问题。